第23章 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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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這個路口到我家說近吧,但也還得走個十分鐘左右。
現在是人家好心送我回家,那我肯定不能再罵他了。
而且我總覺得剛才我好像有什麽事兒想問,給他一打岔忘了問了,就好難受地回想著。
氣氛一時有點過於安靜。
他起了個話頭,又說回劇本上去:“我是大概兩年前吧,寫過一段時間劇本殺。那時候已經玩了不少劇本,高質量的差不多玩完了,老遇到低質量本子,氣得我開始自己寫。當時是往劇本殺網殺的軟件上投稿,報酬不錯的,評分高的話一本保底是五千。”
我霎時兩眼放光:“那不是一個月寫三本就有一萬五了?”
他說:“沒有正經工作的話,確實可以這麽搞,但總不能把人生學習能力最強的幾年都用來做這個——萬一哪天這個行業垮了怎麽辦。我基本上是每個月寫個一本出來,大概也因為寫得夠慢吧,作品總是在好評榜上。所以如果你們一直玩貴的本子,那玩到我寫的真是一點都不奇怪,我寫的都賣得挺貴的。”
“那你應該挺出名吧?”我順口問他,“你筆名叫什麽?也是安非他命嗎?”
他看了看我:“那你能告訴我你的筆名嗎?”
告!辭!
讓他看我的小說,還不如把我淩遲處死。
我是從高中畢業開始寫網文的,年少輕狂時多少留下了一些黑歷史,真讓他看見了估計能把我嘲諷到地底下。
我說:“不了不了,讓我們的友誼就停留在三次元吧。”
其實心裏想著回去之後查一下《醉暖閣》的作者不就得了。
他也沒逼我,倒是說了一句我沒想到的話:“其實對於我來說,看見自己兩年前寫的東西,也挺想死的。”
這倒也是。
我想起了賣藝不賣|身的花魁,以及門對門開的青樓和藥鋪。
想起這些都是陳先生寫的,我就開始努力憋笑了。
但比起這些還有我更想吐槽的事情:“所以你是怎麽想到把其中一個角色安排成王八精的?”
他說:“就是寫著寫著心情不好了。現在看來倒是這個劇本的點睛之筆。”
我點你大爺。
他伸手在自己後腦處摸了一把:“那時候我出了場車禍,切除了脾臟。寫這本時我在住院,還恰巧得到了我當時的前女友閃婚的消息。她也就是在我出車禍前兩天跟我提的分手,結果我人還沒出院她就已經結婚了。我不知道她為什麽這麽著急,想著或許她和我在一起時,就已經有其他更靠譜的交往對象了——然後這個本子就寫得有些放飛自我了。以出軌的美麗花魁為主角,別人可能都以為作者把自己代入成了花魁求而不得的郎中,但其實並不是。”
他說:“我一直把自己代入的,都是那個被背叛、被殺死的醜陋鮫人。”
他總是這個樣子,跟我說話說著說著就開始自言自語:“反正這個劇本就這麽寫出來了,但後來情緒走出來之後我也明白,人家當時未必就是劈腿了。以我的條件,當然不是一個合格的結婚對象,人家可能本身就是談著玩玩。她不過是想清楚了,戀愛是一碼事,結婚是另一碼事而已。我還挺希望我妹妹以後也能這麽灑脫的。”
我一下子心裏特別堵。
不管別人怎麽看他,他這人在我眼裏一直是位比較優秀的先生。
不止是因為長得好看,還因為他確實教了我很多東西。
當然也不排除是因為他大我四歲,從而形成了年齡層壓制,但這世上確實有很多男人到死都是個混蛋,不管怎麽說他還是在27歲活成了一個清醒且善良的人。
他為了幫好友涵涵的忙,開始教我公眾號運營的相關知識——哪怕我們分別隸屬兩個K12教育機構,有著絕對的利益沖突。
涵涵也誇獎過他,說他是一個要把工作做到極致的人。
在這個連集到敬業福都難的時代,成為一個真正敬業的人,還挺難得的。
他也很有責任心,顯然已經將撫養妹妹看作自己分內的事,雖然這本不該是他的責任。
或許也是因為長期照顧妹妹吧,導致他對女孩子都挺溫柔——
因為覺得思思過年不回家很可憐,所以赴了購物平臺的約。
對自己的那些前女友也沒有苛責,反而表示可以理解。
包括對我,就算平時對我呼來喝去的,也會在這種時候繞路送我回家。
如果這是在寫小說,留一點時間給我思考對白,我會設計出很多話來,讓他不要覺得自己很差勁,希望他堅定自己的優秀。
但是現實中沒那麽多時間給我琢磨臺詞,我只能忠於自己最本原的人設:“對不起,我不太會安慰人。”
他很無所謂地聳聳肩:“這都過去很久了,我就隨口一說,沒什麽要安慰的。要不是又看到這個劇本,我都記不起來這些破事兒了。”
我跟他並排走著,心裏百轉千回、天人交戰,最終還是下定決心問出了那句混賬話。
“陳先生,”我說,“你介意我用你的形象寫個小說嗎?”
他看起來很平靜:“做個反派?”
我搖搖頭:“是男主。”
他有點笑笑的:“你寫你的唄,還問我幹嗎?”
我說:“不問就寫感覺不太尊敬。而且我寫的……未必都是好事。”
“你活得這麽細還不得把自己累死。”他說得倒坦然,“莫言寫《紅高粱》,上來就是‘我父親這個土匪種’,《豐乳肥臀》的原型也是他母親。藝術來源於生活嗎,以涵涵為原型的人物在我的小說裏都死了三回了。”
聽他這麽說,我終於了卻了一樁心事,大大地松了口氣:“那就太好了。我還怕你會生氣。”
他瞄了我一眼:“意思是,如果有人用你的形象寫小說,你會生氣?”
這倒是我從來沒想過的:“倒是不會。但我也沒什麽好寫的吧。其實是這樣的——那天在樓梯間不是看到你前女友了嗎?我就想稍微從涵涵那裏套點八卦出來,結果沒想到一套套多了,我一下子什麽都知道了,就覺得挺對不起你的。我想我要是再拿你寫小說,可能就有點惡劣了。”
我擡頭看看路燈,眼睛一瞇,暖黃的燈光就發散成無數光線,像極了一朵大大的曼珠沙華。
我突然心血來潮:“哎,這樣吧。作為交換,我跟你講一講我的事。”
他看了我一眼:“你不是說自己沒什麽可寫的嗎?”
“是啊,”我說,“所以我只能給你講一個有點無聊的小故事,也是我之前的人生中唯一的一條感情線。”
“你談過戀愛?”他看起來有些驚訝,用視線把我掃描了一下,“挺難想象的。”
“不不不,談倒是沒談上,”我說,“但是我有喜歡的人,已經喜歡了十年了。”
“你還記得第一次跟你玩劇本殺時,和我一起的那個小姑娘吧?就是那個面癱侍衛。”
他回憶了一下:“那個N大核物理系研究生?”
“對對對,”我連聲道,“她和我是初高中同學,常年占據全校第二頭銜。而那個全校第一,就是我的暗戀對象,人送外號‘學神’。”
我進一步解釋:“雖然現在‘學神’泛指成績好到超神人,但當年這個詞還不是一個網絡流行語,是只屬於他一個人的外號。這導致我現在聽到別人說‘學神’這個詞都顫顫的,因為對於我家鄉的我們那屆學生來說,學神就是他,他就是學神。他統治了我們那一屆整整六年,從初一到高三,第一名永遠是他。”
“所以我這人真的超級‘智性戀’的,而且慕強。我寫過的所有男女主都必須聰明,什麽性感、可愛、帥氣,對於我來說,在聰明面前都一文不值。”
他幽幽地看著我:“那你寫本小說不容易啊,你還得想著怎麽讓角色聰明。”
“嘿嘿,”我笑笑道,“我初中時也不錯的,好的話年級前一百,差一點時也就一百多名,在班裏沒跌出過前十。我當時記敘文寫得老好了,幾乎每次寫作文都會被印成範文全班傳閱,也差不多是那時候開始喜歡在小本子上寫小說。
所以當時我應該算是班上文藝小女生的代表吧,很受歡迎。學神那個時候也公開說過喜歡我,搞得就連我和他的作業本偶然放在一起,都會引起一片起哄。
所以初中那三年,我們其實是雙向喜歡的關系。
那確實是很開心的三年啊。現在回憶起來,那個班級、那個操場,都能蒙上一層七彩泡泡濾鏡。
但是那三年,我應該是沒有給過他哪怕一丁點回應。”
這是我第一次跟除了媽媽以外的人提及這段暗戀,連碩碩都不知道。
在我一時興起決定告訴陳先生時,我也沒想到這段往事說到這兒,竟這麽澀嘴巴:“就初中小女生嗎,多少有點別別扭扭的。可能是不好意思,可能是愛面子,可能是實在不知道初中生之間的戀愛能做點什麽,也可能是因為我媽老給我灌輸‘早戀的話學業就完了’這種思想。
結果就是,全班都以為他單戀我三年。但實際上,他喜歡我三年,我喜歡了他十年。
我倒也沒怪過誰,我知道這段緣分是我自己作沒的。
當年我老覺得初中生之間談戀愛什麽也做不了,我媽也根本不可能批準我周末隨便出去玩,所以就當是錯誤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吧。
我想著就這麽暗暗地互相喜歡,就已經很開心了。
我甚至還有一種特別奇葩的想法,覺得等我長大了一定會去喜歡別人,所以沒必要為這種事多糾結。
但是沒想到一晃眼到如今,十年都過去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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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話要說:
寫惆悵了。
這條路真長,跨了三章。
今日雙更!20:00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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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是人家好心送我回家,那我肯定不能再罵他了。
而且我總覺得剛才我好像有什麽事兒想問,給他一打岔忘了問了,就好難受地回想著。
氣氛一時有點過於安靜。
他起了個話頭,又說回劇本上去:“我是大概兩年前吧,寫過一段時間劇本殺。那時候已經玩了不少劇本,高質量的差不多玩完了,老遇到低質量本子,氣得我開始自己寫。當時是往劇本殺網殺的軟件上投稿,報酬不錯的,評分高的話一本保底是五千。”
我霎時兩眼放光:“那不是一個月寫三本就有一萬五了?”
他說:“沒有正經工作的話,確實可以這麽搞,但總不能把人生學習能力最強的幾年都用來做這個——萬一哪天這個行業垮了怎麽辦。我基本上是每個月寫個一本出來,大概也因為寫得夠慢吧,作品總是在好評榜上。所以如果你們一直玩貴的本子,那玩到我寫的真是一點都不奇怪,我寫的都賣得挺貴的。”
“那你應該挺出名吧?”我順口問他,“你筆名叫什麽?也是安非他命嗎?”
他看了看我:“那你能告訴我你的筆名嗎?”
告!辭!
讓他看我的小說,還不如把我淩遲處死。
我是從高中畢業開始寫網文的,年少輕狂時多少留下了一些黑歷史,真讓他看見了估計能把我嘲諷到地底下。
我說:“不了不了,讓我們的友誼就停留在三次元吧。”
其實心裏想著回去之後查一下《醉暖閣》的作者不就得了。
他也沒逼我,倒是說了一句我沒想到的話:“其實對於我來說,看見自己兩年前寫的東西,也挺想死的。”
這倒也是。
我想起了賣藝不賣|身的花魁,以及門對門開的青樓和藥鋪。
想起這些都是陳先生寫的,我就開始努力憋笑了。
但比起這些還有我更想吐槽的事情:“所以你是怎麽想到把其中一個角色安排成王八精的?”
他說:“就是寫著寫著心情不好了。現在看來倒是這個劇本的點睛之筆。”
我點你大爺。
他伸手在自己後腦處摸了一把:“那時候我出了場車禍,切除了脾臟。寫這本時我在住院,還恰巧得到了我當時的前女友閃婚的消息。她也就是在我出車禍前兩天跟我提的分手,結果我人還沒出院她就已經結婚了。我不知道她為什麽這麽著急,想著或許她和我在一起時,就已經有其他更靠譜的交往對象了——然後這個本子就寫得有些放飛自我了。以出軌的美麗花魁為主角,別人可能都以為作者把自己代入成了花魁求而不得的郎中,但其實並不是。”
他說:“我一直把自己代入的,都是那個被背叛、被殺死的醜陋鮫人。”
他總是這個樣子,跟我說話說著說著就開始自言自語:“反正這個劇本就這麽寫出來了,但後來情緒走出來之後我也明白,人家當時未必就是劈腿了。以我的條件,當然不是一個合格的結婚對象,人家可能本身就是談著玩玩。她不過是想清楚了,戀愛是一碼事,結婚是另一碼事而已。我還挺希望我妹妹以後也能這麽灑脫的。”
我一下子心裏特別堵。
不管別人怎麽看他,他這人在我眼裏一直是位比較優秀的先生。
不止是因為長得好看,還因為他確實教了我很多東西。
當然也不排除是因為他大我四歲,從而形成了年齡層壓制,但這世上確實有很多男人到死都是個混蛋,不管怎麽說他還是在27歲活成了一個清醒且善良的人。
他為了幫好友涵涵的忙,開始教我公眾號運營的相關知識——哪怕我們分別隸屬兩個K12教育機構,有著絕對的利益沖突。
涵涵也誇獎過他,說他是一個要把工作做到極致的人。
在這個連集到敬業福都難的時代,成為一個真正敬業的人,還挺難得的。
他也很有責任心,顯然已經將撫養妹妹看作自己分內的事,雖然這本不該是他的責任。
或許也是因為長期照顧妹妹吧,導致他對女孩子都挺溫柔——
因為覺得思思過年不回家很可憐,所以赴了購物平臺的約。
對自己的那些前女友也沒有苛責,反而表示可以理解。
包括對我,就算平時對我呼來喝去的,也會在這種時候繞路送我回家。
如果這是在寫小說,留一點時間給我思考對白,我會設計出很多話來,讓他不要覺得自己很差勁,希望他堅定自己的優秀。
但是現實中沒那麽多時間給我琢磨臺詞,我只能忠於自己最本原的人設:“對不起,我不太會安慰人。”
他很無所謂地聳聳肩:“這都過去很久了,我就隨口一說,沒什麽要安慰的。要不是又看到這個劇本,我都記不起來這些破事兒了。”
我跟他並排走著,心裏百轉千回、天人交戰,最終還是下定決心問出了那句混賬話。
“陳先生,”我說,“你介意我用你的形象寫個小說嗎?”
他看起來很平靜:“做個反派?”
我搖搖頭:“是男主。”
他有點笑笑的:“你寫你的唄,還問我幹嗎?”
我說:“不問就寫感覺不太尊敬。而且我寫的……未必都是好事。”
“你活得這麽細還不得把自己累死。”他說得倒坦然,“莫言寫《紅高粱》,上來就是‘我父親這個土匪種’,《豐乳肥臀》的原型也是他母親。藝術來源於生活嗎,以涵涵為原型的人物在我的小說裏都死了三回了。”
聽他這麽說,我終於了卻了一樁心事,大大地松了口氣:“那就太好了。我還怕你會生氣。”
他瞄了我一眼:“意思是,如果有人用你的形象寫小說,你會生氣?”
這倒是我從來沒想過的:“倒是不會。但我也沒什麽好寫的吧。其實是這樣的——那天在樓梯間不是看到你前女友了嗎?我就想稍微從涵涵那裏套點八卦出來,結果沒想到一套套多了,我一下子什麽都知道了,就覺得挺對不起你的。我想我要是再拿你寫小說,可能就有點惡劣了。”
我擡頭看看路燈,眼睛一瞇,暖黃的燈光就發散成無數光線,像極了一朵大大的曼珠沙華。
我突然心血來潮:“哎,這樣吧。作為交換,我跟你講一講我的事。”
他看了我一眼:“你不是說自己沒什麽可寫的嗎?”
“是啊,”我說,“所以我只能給你講一個有點無聊的小故事,也是我之前的人生中唯一的一條感情線。”
“你談過戀愛?”他看起來有些驚訝,用視線把我掃描了一下,“挺難想象的。”
“不不不,談倒是沒談上,”我說,“但是我有喜歡的人,已經喜歡了十年了。”
“你還記得第一次跟你玩劇本殺時,和我一起的那個小姑娘吧?就是那個面癱侍衛。”
他回憶了一下:“那個N大核物理系研究生?”
“對對對,”我連聲道,“她和我是初高中同學,常年占據全校第二頭銜。而那個全校第一,就是我的暗戀對象,人送外號‘學神’。”
我進一步解釋:“雖然現在‘學神’泛指成績好到超神人,但當年這個詞還不是一個網絡流行語,是只屬於他一個人的外號。這導致我現在聽到別人說‘學神’這個詞都顫顫的,因為對於我家鄉的我們那屆學生來說,學神就是他,他就是學神。他統治了我們那一屆整整六年,從初一到高三,第一名永遠是他。”
“所以我這人真的超級‘智性戀’的,而且慕強。我寫過的所有男女主都必須聰明,什麽性感、可愛、帥氣,對於我來說,在聰明面前都一文不值。”
他幽幽地看著我:“那你寫本小說不容易啊,你還得想著怎麽讓角色聰明。”
“嘿嘿,”我笑笑道,“我初中時也不錯的,好的話年級前一百,差一點時也就一百多名,在班裏沒跌出過前十。我當時記敘文寫得老好了,幾乎每次寫作文都會被印成範文全班傳閱,也差不多是那時候開始喜歡在小本子上寫小說。
所以當時我應該算是班上文藝小女生的代表吧,很受歡迎。學神那個時候也公開說過喜歡我,搞得就連我和他的作業本偶然放在一起,都會引起一片起哄。
所以初中那三年,我們其實是雙向喜歡的關系。
那確實是很開心的三年啊。現在回憶起來,那個班級、那個操場,都能蒙上一層七彩泡泡濾鏡。
但是那三年,我應該是沒有給過他哪怕一丁點回應。”
這是我第一次跟除了媽媽以外的人提及這段暗戀,連碩碩都不知道。
在我一時興起決定告訴陳先生時,我也沒想到這段往事說到這兒,竟這麽澀嘴巴:“就初中小女生嗎,多少有點別別扭扭的。可能是不好意思,可能是愛面子,可能是實在不知道初中生之間的戀愛能做點什麽,也可能是因為我媽老給我灌輸‘早戀的話學業就完了’這種思想。
結果就是,全班都以為他單戀我三年。但實際上,他喜歡我三年,我喜歡了他十年。
我倒也沒怪過誰,我知道這段緣分是我自己作沒的。
當年我老覺得初中生之間談戀愛什麽也做不了,我媽也根本不可能批準我周末隨便出去玩,所以就當是錯誤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吧。
我想著就這麽暗暗地互相喜歡,就已經很開心了。
我甚至還有一種特別奇葩的想法,覺得等我長大了一定會去喜歡別人,所以沒必要為這種事多糾結。
但是沒想到一晃眼到如今,十年都過去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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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話要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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